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所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行为的,须依法予以赔偿。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2)由于用人单位原因使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按下列规定予以赔偿: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