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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学生超市坠楼 最终获得43万赔偿
    [ 作者:李学兵    转贴自: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6475    更新时间:2004-11-29 ]
     

    5斤多重的卷宗,40余份证据,800多张费用单据,曾经一次连续开庭6个小时,这就是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复旦大学学生小姜在欧尚超市坠楼案件时所碰到的。经过法官们的精心审理,112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欧尚超市赔偿小姜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种费用33.2315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坠楼导致高位截瘫

        200377日下午,在复旦大学二年级的小姜与其他三位同学一起到欧尚超市下设中原店去购物。在位于超市二楼通向一楼的下行自动扶梯口处,小姜的一位女同学不小心将一把牙刷掉落在自动扶梯右侧的人工绿色草坪上。这个绿色草坪带在扶梯与超市的墙面之间,约1米多宽。因草坪与自动扶梯以不锈钢栏杆相隔,掉在草坪上的物品,人很难顺手把它捡起来。正是因为这样,小姜看到女同学的牙刷掉入草坪,作为男生的他就翻过栏杆,纵身跃入草坪去捡牙刷。谁想到这个绿色草坪带掩盖的只是一层薄薄的石膏板,而石膏板下面已经是一楼底层的仓库。小姜一跳上去,就把人工草坪带砸出了一个大大的“绿洞”,从二楼重重地摔到仓库的地面上,再也没能站起来。事情发生后,尽管欧尚超市马上把小姜送到了医院进行了积极的救助,然而一个无法挽回的悲剧还是发生了。经法医鉴定,此次摔伤直接导致小姜高位截瘫,其损伤已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一级伤残,伤后需终身护理依赖,也就是说小姜人生余下的岁月从此要在轮椅上度过。

                             800份单据对簿公堂

        小姜一边在医院治疗,一边则将欧尚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欧尚超市赔偿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各种费用47万余元和精神损害赔偿费55万元。

        在法庭上,小姜和欧尚超市对各自承担什么责任发生激烈争辩。小姜的律师认为,欧尚超市的人工草坪造成安全的假象足以使一个正常人作出错误的判断,误导了小姜越入人工草坪带从而导致坠楼受伤,其应当对此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欧尚超市则认为,在超市内贴有“自动扶梯乘梯须知”,告知消费者如何正确乘坐扶梯,在扶梯入口的左侧墙面上,贴有“严禁攀爬”的警示标语,已尽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对小姜的摔伤不仅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还要小姜返还曾经垫付的各种费用。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双方都向法院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小姜向法院提交了32份证据,其中仅费用单据达700多张;欧尚超市提交了11份证据,其中费用单据也达到140张;此外还有法院委托司法机构对小姜所作的伤残鉴定结论和在开庭阶段的证人证言等。以上提交的证据不仅包含了法律规定的所有证据种类,仅证据装订成的三本卷宗合在一起厚度已足足超过六公分。面对这5斤多重的厚卷宗,承办案件的三位合议庭法官经过一页一页地进行研究、推敲、认证,终于把纷繁复杂的证据化繁为简固定下来,并将案件事实逐步调查清楚。

                           终获43万余元赔偿

        对小姜的人身损害到底是该由谁承担责任?法院认为,欧尚超市对小姜的人身损害应当负主要的民事责任。欧尚超市的人工绿色草坪下铺设的石膏板承重能力极其微小,此种室内布置构成一种先危险行为,对此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欧尚超市具有高度的警示和预防义务。尽管欧尚超市称其在经营场所内挂有“严禁攀爬”的标识,已尽到警示义务,并采取了预防措施,但上述警示及预防措施,根本不足以将危险的存在及危险的程度明确告知消费者,以防止危险的发生。由于欧尚超市对其经营场所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自知危险源存在而未尽到明示及足够防范义务,致使小姜轻信商场环境已充分具有安全性,而踩踏上人工草坪受到人身损害,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小姜也要对自己的人身损害承担次要的民事责任。欧尚超市的人工草坪有不锈钢栏杆作相对封闭,一般成年人应当能够判断此区域非供人行走、滞留之用,23岁的小姜擅自跃入的行为有不当之处,存在过错。小姜的行为与其受损害结果之间亦具有因果关系。因此,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应当适当减轻欧尚超市的民事赔偿责任。

    据此, 1125日上午十时,杨浦区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欧尚超市赔偿小姜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种费用33.2315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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