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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 作者:本网站提供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7147    更新时间:2004-4-7 ]

    1、如何划定物业管理区域?

    拥有相对独立的共同设施设备的物业,应当由区、县(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归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2、自用部位指哪些?

    自用部位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

    3、一个物业区域内可否有多个业主委员会、多家物业管理企业?

    不可以,一个物业区域内只可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委托一家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制度由哪个部门制定?

    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制定,报公安部门备案。

    5、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经营的,其经营性收入的收支情况应按规定多少时间公布一次?

    6个月至少公布一次,并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询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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